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12月14日消息,為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電力市場體系,按照開展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以下簡稱“現貨試點”)有關工作要求,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組織編制了《電力市場運營系統現貨交易功能指南(適用于分散式電力市場)》(試行)、《電力市場運營系統現貨交易功能指南(適用于集中式電力市場)》(試行)、《電力市場運營系統現貨結算功能指南》(試行)(以下統稱《功能指南》)。
兩部門通知指出,第一批8個現貨試點地區(qū),根據經專家論證后的電力現貨市場試點方案和運營規(guī)則,參照《功能指南》,結合實際,制定電力市場運營系統現貨交易和現貨結算具體功能要求和系統建設方案,履行有關程序后實施。條件較成熟的非現貨試點地區(qū),可結合實際,參照《功能指南》,研究推動相關工作。結合現貨試點地區(qū)探索實踐,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及時總結完善《功能指南》,適時推動出臺相關標準。
兩部門要求,現貨試點第一責任單位應加強對現貨交易和現貨結算系統建設的指導,及時組織第三方機構對系統進行評估驗收,評估驗收通過后投入運行。電力交易機構、調度機構應根據審定的電力市場運營系統現貨交易和現貨結算具體功能要求和系統建設方案,按分工負責系統的開發(fā)、建設、運行、管理和維護,電網企業(yè)應給予充分的人、財、物支持,確保系統建設按現貨試點地區(qū)市場建設進度有序推進。各派出能源監(jiān)管機構要加強對電力市場運營系統現貨交易和結算系統運行情況的監(jiān)管,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附件:
《電力市場運營系統現貨交易功能指南(適用于分散式電力市場)》(試行)
《電力市場運營系統現貨交易功能指南(適用于集中式電力市場)》(試行)
《電力市場運營系統現貨結算功能指南》(試行)
(文章來源:發(fā)改委)